一、申請材料
1、《蕪湖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》
2、申請人及配偶的個人征信報告(近1個月內)
3、原按揭貸款的借款合同、貸款余額對賬單(有“放款時間、貸款期限、月還款額、未還清的貸款余額”等相關信息,原按揭貸款銀行蓋章)
4、申請貸款房屋的所有權證(產權證)
5、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、戶口簿、結婚證(三證個人信息一致)
6、夫妻雙方的月收入證明(公積金中心固定格式,網(wǎng)站上可下載,要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)
7、有產權共有人的提供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
8、購一手商品住房辦理按揭貸款的,提供購房合同、不動產發(fā)票
9、購二手房辦理按揭貸款的提供不動產發(fā)票、契稅發(fā)票、交易稅發(fā)票
注:以上所有資料(貸款申請審批表僅要提供原件一式2份)均提供原件查驗、復印件2份
二、申請條件
(1)申請人必須是我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職工;
(2)2015年12月31日以前,住房公積金已連續(xù)足額繳存6個月(含)以上;
(3)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(jīng)發(fā)放,并且在申請時未還清的;
(4)申請“商轉公”時,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;
(5)申請“商轉公”之前,申請人家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僅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;
(6)申請“商轉公”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房屋必須是已經(jīng)辦理產權證的;
(7)同意以“商轉公”的房屋作為抵押。
三、“商轉公”辦理流程
(1)申請
申請人攜本人及配偶個人征信報告,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《購房合同》、《借款合同》、貸款余額對賬單以及申請人單位蓋章的《蕪湖市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》等資料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。
(2)受理審批
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后,在市民服務中心申請的當場審批;其他經(jīng)辦網(wǎng)點受理的,2個工作日內審批。審批后2個月內有效,超過2個月不予辦理。不予受理的,當場告知申請人,并說明理由。
(3)歸還按揭貸款,注銷房屋抵押
申請“商轉公”經(jīng)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后,申請人向原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銀行提出還貸申請,將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結清,由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銀行出具貸款結清證明,注銷抵押登記。
(4)簽訂住房公積金《借款合同》,重新辦理房屋抵押
申請人憑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結清證明和“商轉公”審批材料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委托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《借款合同》,并辦理房屋抵押相關手續(xù)。
(5)“商轉公”履行
房屋抵押權證辦好,經(jīng)委托銀行收押并送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后放款,貸款打入借款人賬戶。申請人自貸款發(fā)放次月起,按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按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。
四、商轉公額度
(1)符合我市現(xiàn)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,且不超過申請時住房公積金政策規(guī)定的最高貸款額度;
(2)不超過申請時原商業(yè)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余額;
(3)不超過申請時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0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