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已故共同創(chuàng)辦人賈伯斯在創(chuàng)辦公司3年前,于1973年填寫的求職表可望以5萬美元賣出,這張紙上有多處文法錯誤,卻顯示他闖蕩科技業(yè)前的雄心抱負。
賈伯斯在一頁的文件寫道,他的專長是“電子科技或設計工程師”,對于是否會電腦的問題,他回答“是”。
目前不清楚賈伯斯當年求職目標為何,也不知道他是否成功。
賈伯斯在姓名欄上寫下“Steven jobs”,住址則填寫“reed college”,那是賈伯斯1972年在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短暫上過的學校,他后來為了幫雙親省錢,僅讀6個月便休學。
蘋果手機iPhone的創(chuàng)造人當時在電話欄位寫下“無”,主修則是“english lit”。
根據(jù)牛津字典,描述人名、機構名稱等專有名詞字首應以英文大寫表示。不過從表上可看出賈伯斯幾乎都用英文小寫。
根據(jù)PR拍賣公司,賈伯斯在“是否有駕照”欄位回答“是”,對于“是否有交通工具”則回應“有機會但不太可能發(fā)生”。
PR拍賣公司將在3月8-15日在麻州波士頓舉辦流行文化拍賣會,賈伯斯的求職表為其中一件拍賣品。
屆時現(xiàn)場的其他拍賣物包括2001年Mac OS X螺旋裝訂的操作手冊,上有賈伯斯的簽名,以及夾著一張賈伯斯照片的2008年簽名報紙,標題為“更快的新iPhone將售199美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