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答來源:市公積金中心
解答內(nèi)容:
尊敬的來信人:您好!
封存滿半年未重新開戶的提取公積金,可提供以下資料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業(yè)務(wù)。資料要件:提取人身份證原件;離職證明原件;提取人個人存折(或銀行卡)原件。
離職證明為提取資料要件,可由原公積金繳存單位提供,具體政策請電話聯(lián)系我中心服務(wù)熱線0556-12329。
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廣大市民朋友們: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務(wù)水平,落實(shí)公交便民惠民政策,按照《蕪湖市“...[詳細(xì)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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