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第七條規(guī)定: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,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。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,由監(jiān)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。黃山市自2020年1月1日起,在全市范圍已實行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全市通辦業(yè)務。黃山市戶籍人員的首次身份證辦理只需要攜帶居民戶口簿,監(jiān)護人身份證到就近的派出所或戶政大廳辦理即可。
廣大市民朋友們: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,落實公交便民惠民政策,按照《蕪湖市“...[詳細]
資訊中心
生活中心
房產資訊
蕪湖車市
視覺推薦